张秋实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张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类型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四种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这里的实际施工人还需要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质量管理人及核实人员是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人的人员;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
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即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如仲裁条款、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法律适用条款、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等等。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三种:即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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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合同法58、59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
1、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形式。
3、赔偿损失。因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4、收缴非法所得。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缴回来,应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类型有哪些的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设施合同的无效情况就如本文介绍的那样,主要就是不具备建筑资质,违法转包之类的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律师。
一、简单建筑施工合同范文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造价: 元
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 天。 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权利
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2、乙方的、权利
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
签约过程中,大家注意的重点是合同的内容,对施工企业而言,建设单位就是上帝,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往往是;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以履行,达不到预期目的。
因此应该重视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而被吊销执照,是否具有资金能力,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在主体资格方面应当着重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
三、建设施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首先,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是否存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情况。
其次,要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各评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掌握的公司资源情况对合同各条款进行甄别,确认是否齐备,表述是否清楚可行,公司现有资质能否满足,并列明应注意事项。施工合同内容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施工范围界定与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是否一致及有无动态约定;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用户应该提供的设计文件、原始资料等接点规定是否清楚,能否影响工期;
3、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等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及注意事项;
4、价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结算方式、公司能否满足及接受;
5、索赔程序是否明确可行;
6、合同是否采用格式合同及专用条款、补充条款,表述是否准确,不存歧义,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7、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风险;
8、识别出新的、不熟悉的、公司缺乏经验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及超出常规的特殊要求,并进行交底和指导履行;
9、违约约定是否对等,如果有严厉的违约应明确提出注意事项等等,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建筑施工行业一直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行业,所以建筑施工合同的签署是很有必要的,以上就是为您整理关于简单建筑施工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欢迎来我们进行咨询,我们有更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疑答惑。